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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9日 点击数:

各部门:

201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申报人注意如下事项:

1.凡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含已申报结项但未得结项通知者)均不可申报201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活页中填写前期相关成果必须隐去作者姓名、单位、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时间或期刊等信息。活页中没有填写所申报课题名称不能进行申报参评。活页须含《通讯评审意见表》,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

3.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0年3月1日后出生)。

3.申请书封面:“项目类别”用中文汉字填写,不得填写数据代码。“学科分类”填写一级学科名称。“课题名称”一般不加副标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填写所属一级单位,即“辽宁社会科学院”。申请书中的字数填写应为3位数,即150千字以上为宜。

4.申请书和活页必须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报人需要提交7份申请书和7份活页,同时提交与纸质版本一致的申请书和活页的电子版(光盘)1份。

5.申报所需的相关材料,请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自行下载(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项目申报凡未使用2014年12月修订新版《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者,省规划办将不予受理。

请有意申报的同志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填写相关材料,并于2015年2月27日——2月28日报送至科研处,以便录入系统,过期不予受理。

 

科  研  处

201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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