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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院自选课题的通知
作者:来源:科研处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5日 点击数:

关于申报2016年度院自选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根据院工作安排,现将2016年度院自选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院科研岗位的在职人员根据本人研究方向,自行设计1项年度自选研究项目。

 

2、申请人填写《2016年度院自选课题申请书》(院网站下载),作出项目论证及预算。

 

3、自选课题的研究周期为1年,所取得的成果纳入三年任期考核。

 

4、院根据申请人的职称,对自选课题实行资助。申请人根据自身职称(含资格)作出课题预算。

  

5、请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光盘)各1份报科研处。课题申报截止时间:2015717日中午下班前,过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1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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