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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课题结项标准调整变更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1日 点击数:

 

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

经学术委员会研究、党组同意,对院2016年度研究员自选课题结项标准做如下调整:将原结项标准中“在核心期刊(重要内参)发表1篇论文”调整为“在核心期刊(重要内参)发表1篇论文或在普刊发表2篇论文”。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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