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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重要科研成果后期资助工作流程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0日 点击数:

各部门:

为配合省目标绩效考核办的绩效考核工作、高效完成我院重要科研成果后期资助管理工作,自2017年12月1日起,我院重要科研成果后期资助工作将继续按照集中半月受理-初审、集中半月终审-存档备案-上传成果信息的工作流程进行

(一)每月上半月为集中受理-初审期。

工作流程如下:

1、申请人需向科研处提交重要科研成果后期资助申请材料,包括:

(1)纸质版材料:《重要科研成果后期资助申请表》一式1份(院网站下载)、资助成果的纸质版原件和复印件1份;

(2)电子版材料:资助成果的电子版1份(将资助成果的封面、目录、正文页照片如序插入到2013版WORD文档中,并确保文档大小不超过10MB,再拷贝到光盘中报送)。

2、经办人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确定成果字数及资助金额并签字;

3、由科研处处长对资助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并签字;

4、由经办人在科研处处长签字处加盖科研处公章,并将《重要科研成果后期资助申请表》(财务存档联)发放给申请人,将剩余材料留存。

(二)每月下半月为集中审批-存档备案-上传成果信息期。

特此通知 

注:受资助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应为我院在职职工。

  

附:《重要科研成果后期资助申请表》

 

                         科  研  处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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