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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辽宁省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装订须知
附件4:
《辽宁省社科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装订须知
一、第一部分装订材料
1、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推荐表(一份)。
2、辽宁省破格评定人员审核表(一份)。
3、所在单位公示证明材料(一份)。
二、“学历资历”部分装订材料
1、毕(肄、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2、现职级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或免试证明复印件。
4、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或免试证明复印件。
5、继续教育证明。
三、“主要业绩成果”部分装订材料
1、所完成项目(课题)的立项书、结项书复印件。
2、作为主要完成人的科研成果被市以上党政机关或大中型企业采用或受到市以上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3、作为主要完成人的科研成果被其它报刊转载、摘要、引用、评介的相关证明复印件(转载、摘要、引用、评介等刊物的封面、目录、相关内容)。
4、作为主要完成人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复印件(仅限规范奖励)。
5、担任学术著作(论文集除外)主编、副主编证明(著作封面、版权页)复印件。
四、“主要论文、著作”部分装订材料
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提供代表作10部(篇);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提供代表作5部(篇);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要求提供代表作3部(篇)。应在每部(篇)复印件首页标明序号。
2、代表作的复印件包括学术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及证明本人写作部分的前言或后记;学术论文的封面、目录、内容。
五、“其它”部分装订材料
1、2011年年度考核表。
2、机关分流人员证明(人事调动关系、工资关系)复印件。
3、行政奖励、荣誉证书复印件。
4、社会兼职证明复印件。
5、非规范学术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
以上五部分装订材料必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六、《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报评材料》中装订的复印件均须提供相应的原件,经核对后除代表作外一律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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