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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强化内部建设 打造新型智库
作者:来源:《光明日报》2023年11月18日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8日 点击数:


智库是推进理论创新、引领事业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有力支撑,是科学决策的重要保障。辽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作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立足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以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为己任,守正创新,积极建设新型智库,科学强化内部建设,统筹推进理论阐释和学术研究,切实提高服务决策的能力水平,不断推出精品学术成果,收获累累硕果。

深入开展理论研究 夯实智库建设基础

   研究所深刻认识到,智库之所以为“智”,核心是质的要求;之所以为“库”,关键是量的满足。基于这一理念,研究所扎实推进新型智库建设,加强理论研究,提高决策咨询水平,通过科学组织研究队伍,以独立研究、牵头研究、参与研究、委托研究等多种方式,紧密联系时代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重点开展理论研究活动,持续推动法学理论创新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研究所以法学理论研究为出发点,以智库建设为着力点,以法治辽宁建设为落脚点,通过举办各种类型学术研讨会和学术交流会,选好主题、找准切入点,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形成了一批高质量智库成果,为新型智库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研究所创办“依法治国论坛”,每年围绕一个主题,搭建法学理论研究平台,集聚省内外优秀法学理论界专家学者,共享学术盛宴,为法治辽宁建设和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智慧;创办“知识产权学术年会”,每年聚焦知识产权保护前沿问题,分享知识产权法学理论研究成果,为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能。

着力开展交流合作 提升智库建设影响力

   研究所积极探索打造新型智库的多元化发展路径,不断创新发展模式,深入挖掘优势资源,着力开展不同层级、不同维度的交流合作,通过学术交流、人员互访等方式,在认真学习借鉴智库建设先进经验与成果的同时,不断提升智库建设的影响力。

   研究所通过开展省内外对口合作学术交流活动,创新和完善对口合作机制,积极探索以智库共建推动对口合作的有效路径,努力实现研究领域深度融合。目前已与江苏等10余个省的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建立了常态化学术交流机制,并与省内外高校、司法行政部门等法学理论与实务部门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同时,为进一步拓展东北“三省一区”区域法治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研究所建立了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三省一区”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区域法治研究合作框架,通过联合举办工作交流会、法学研讨会、学术调研活动和建立法治建设项目合作机制等形式,实现所所联动、协同创新和互联共享,不断繁荣“三省一区”法学研究,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提供智库力量。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创造智库建设条件

   研究所围绕智库人才建设问题,紧抓选才、育才、用才等重点环境,营造有利于智库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创造智库建设的良好环境,培养造就一支学术造诣深、大局意识强、知名度高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队伍。

   研究所高度重视青年智库人才队伍建设,指引青年科研人员树立大局意识、养成关注时代的习惯、增强以小见大的洞察力,以老中青相结合的梯队搭配持续打造一流智库。实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贡献评价导向,引导青年科研人员科学应对考核和职称评定,在满足数量要求的同时,更加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制定青年智库人才培养计划,开办青年智库人才专题培训班,增强青年科研人员的“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助力青年科研人员开拓视野、提升本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充分发挥青年科研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以人才创造力激发智库活力,推动智库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型智库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坚强的智力保障。

                             作者:卢 岩陈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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