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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省级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6日 点击数:

各部门:

省社科规划办调整充实省级专家库,我院可推荐30名符合条件的专家。补充推荐条件如下:

1.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辽宁省工作,热爱科研工作。

2.年龄65岁(含65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3.所推荐专家必须获得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辽宁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优先推荐获得过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专家。

4. 推荐专家主要研究领域包括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等23个学科。其他学科专家不在推荐范围之列。

请有意申报的同事到院网站下载《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推荐专家名单》,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并在6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lnkeyanchugy@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推荐专家名单》下载

 

 科研处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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