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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2日 点击数:

 

 

各部门:

《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已在全国社科办网站(http://www.nopss.gov.cn/)发布,请各部门组织开展好本年度申报工作。务必在11月17日前将纸质版投标书一式两份报送科研管理部,并于20日前完成系统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相较往年有两个主要变化,一是有各类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二是提交3篇阶段性成果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请申请人在填报材料时注意以下几点:

1.申报截止日期前(11月20日)在系统上提交结项材料的各类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重大项目以省级管理单位审核通过报送国办为准;年度和后期项目以省级管理单位推送鉴定结果为准)。刚获立领军人才项目的不得申报。

2.提交的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论文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专著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不得提交子课题负责人或研究团队成员的成果。代表性成果和项目投标书一同在申报系统内上传PDF版本。

3.部分选题中有分专题、分领域、分时期的,如考古学中的若干选题,申请人可根据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题目,但招标选题序号一定要按原序号填写准确。

4.投标书主体论证部分要求不得超过5万字,投标人不得以大量图片堆砌介绍来代替文字表述,投标书中的所有签字必须为本人手写。

 

 

                              科研管理部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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