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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以下简称“科研基金”)立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按照科研基金《项目指南》,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报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项目(不含两个)的申请。
二、课题论证需依据《项目指南》进行,充分围绕辽宁省情实际展开论证,并细化课题研究具体内容。课题名称不可更改。
三、项目资助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拨款、专项使用、超支不补的办法,首次拨付为项目资助经费总数的50%,项目完成结项后拨付剩余50%。
四、科研基金项目实行“双重管理”,即由科研基金管理办公室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机构共同管理,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五、为进一步提高项目成果的时效性和应急性,立项课题项目需在9月底之前提交阶段性成果(包括主要情况问题、基本观点和简要建议等);结项研究报告需在本年度11月底之前提交,具体结项材料请参阅《辽宁省财政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成果评估指标体系(请登录网站www.dfczyj.com)。如不能按时提交结项报告,基金管理办公室有权对立项课题进行撤项处理。
六、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日期截至6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请从地方财政研究网(www.dfczyj.com)或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下载相关表格,《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科研管理部,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含《项目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WORD电子文档,加盖公章的《项目申请书》PDF电子文档)统一发送至邮箱(lnkeyanchugy@163.com)。
科研管理部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