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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基础理论研究选题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5日 点击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科规划办,中国社科院科研局,中央党校科研部,教育部社科司,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
为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促进和引导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研究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做好重大基础理论和文化研究项目招标工作,我办将建立“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库”,面向全国公开征集选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重大基础理论项目旨在资助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中华文化、对学科建设和学术发展起重要作用的基础理论和文化研究课题,通过公开招标、国家立项方式组织全国相关领域专家学者集体攻关,着力推出代表国家水准的标志性成果。选题内容可参照2010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第二批)立项课题,基本要求是选题重大、分量厚重,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体现重要学术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
2、推荐选题主要包括:选题名称、国内外研究概述、选题价值、主要内容、预期研究成果,可附2000—3000字文字说明,请注明推荐单位、推荐人和主要涉及学科。
3、征集单位主要包括: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中国社科院,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省(区、市)级党校、社科院,省属重点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研究机构。
4、我办将定期组织学科评审组专家和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征集到的选题进行筛选后,纳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库”,每年有计划地拿出一部分选题进行公开招标。
5、为避免重复立项,凡已获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和重大委托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资助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资助的选题,不再推荐。
6、选题征集工作面向全国全天候进行,各地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经认真审核把关并按所附表格方式汇总整理后统一报送我办。2011年第一次集中报送时间为4月1日。请通过电子邮件发至npopss@vip.163.com,主题标注“重大基础选题”字样,同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寄至我办。
本通知请转发有关单位,可上网转发。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全国社科规划办规划处
邮政编码:100806
联 系 人:尚 雨  
联系电话:010-83083060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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