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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辽宁省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年会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5日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组织和动员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高举旗帜、创新理论、服务振兴,深入研究和回答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辽宁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以丰富的研究成果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委党校、辽宁科学院、省社科联将于2011年9月——10月共同举办辽宁省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年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术年会主题

学术年会主题:凝聚智慧  创新发展

二、活动形式

学术年会为期一个月,由学术大会和学科专题分会场组成。(详见附件1)在此期间,组织开展学术报告会、学术论坛、研讨会、学术成果表彰等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

三、成果征集与评审

学术年会成果征集主要面向省内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成果形式为论文和研究报告。各专题分会场承办单位和省社科联为辽宁省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年会成果申报受理点,分别受理专题性、非专题性的成果申报。各受理单位要按照《辽宁省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年会成果申报办法》(详见附件2),面向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广泛征集,并对申报成果进行汇总、初审后统一报送省社科联。省社科联负责集中组织成果评审。

四、有关要求

1、学术年会是辽宁省社科界两年一次的盛会,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方向,引导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紧紧围绕并准确把握年会主题,整合资源,充分发挥思想库的作用,使学术年会成为传承先进文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平台。

2、学术年会由省委宣传部等6家主办单位负责同志组成组委会,负责学术年会的组织和指导工作。组委会秘书处设在省社科联,负责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3、承办单位要讲大局,重实效,按照组委会的安排,切实认真负责地搞好各项专题学术活动。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科研管理部门要责成专人具体负责,动员组织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积极申报学术年会成果,踊跃参加学术年会相关各项专题学术活动,切实把学术年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学术年会圆满成功。

学术大会和学科专题分会场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辽宁省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年会成果申报相关材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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