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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岱教授书评 《唯实主义》:识实、求实、务实及效实(转摘)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22年01月12日 点击数:

牟岱教授书评 《唯实主义》:识实、求实、务实及效实

2022-01-12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今日头条、新华社客户端



尊重事实、倡导务实的唯实精神一直是中华民族认知和行为规范的核心要求,为历朝历代传承光大,且是为政、为民、为学、为人等必须坚守的基本原则和行为操守。唯实一直是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以来反复强调的核心问题,并总结出很多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像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崇尚实干和“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等,其目的都是为了解决一个求实问题。一个近乎公理的“求实”反复强调了几千年,原因就在于不唯实的问题一直伴随着人类历史,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方式表述,就是唯实与不唯实一直是人类认识和实践中的一对对立的范畴和基本矛盾。可见,不唯实是人类社会间或出现的客观存在现象,唯实是从人类科学至上发展的高度和社会正义的角度所倡导的科学的积极价值导向。

中国历史上存在着一些不唯实带来的危害。例如,封建王朝政治中的“名实当则治,不当则乱”导致的山河破碎、生灵涂炭的结果;古代学术领域则有“惑于用名以乱实”的空虚之学导致误世误民的结果等。同时,历史上唯实带来的进步与和谐发展的实例也是不胜枚举。在利弊分明的历史事实面前,为何“不唯实”的风气难以被根除,其中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从认识论上讲首先就存在一个什么是“实”的认知问题,即“唯实”必先识“实”。什么是“实”,判定“实”的依据是什么,如何做到“实”等,这些看似简单的问题由于认识的个体差异导致对“实”的认知不是一个玄而又玄的问题,而是需要从形而上层面深入研究确定的理论问题。帮助人们从哲学高度去“唯实”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理论工程,新近出版的《唯实主义》(张珂著,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在这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开拓性探索。


 


该书尝试性地从哲学上对“实”进行了概念的内涵确定。实”是中国思想史和哲学史上常见的概念范畴,作为名词的“实”在历史上至少有八种以上的内涵界定,其中,墨子主张的“取实予名”,儒家主张的“循名责实”,其“实”都是指客观存在的事实。班固《汉书·河间献王传》中记载,河间献王刘德“修学好古,实事求是”,司马迁《史记·庄周传》提到的“率皆虚语,无事实”,司马光《资治通鉴》中提到,“今以实校之,彼所将中国人不过十五六万”,这些论述涉及的“实”的含义均指具有形而上意义的“事实”。毛泽东在谈到实事求是时,指出“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唯实主义》基于中国哲学史研究方法论的变革创新需要,尝试性地提出了一种哲学史的研究方法论,即唯实主义的研究方法。虽为一家之言,但是在形而上探讨唯实主义方法过程中,基于历史上圣哲对“实”的内涵限定,对唯实主义涉及的最高和核心范畴“事实”进行了本体论研究和界定,从而提出“唯实”之实的核心内涵,“实”即为“事实”,包括“自然事实”“人类事实”“实证性事实”和“非证伪性事实”,并把事实的发生、存在与运动的真实状态和过程规定为“事实性”,强调了“实”的客观实在性。在哲学理论层面上解决了什么是“实”的问题,这有助于人们践行唯实方法时实现对“实”的客观认知和把握,避免在唯实问题上出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主观好恶判断结果,从而奠定了“实”的客观基础,在理论上排除了长期影响唯实认知的“事实”背后的因素和逻辑动因以及未来结果等因素,更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陷入认识论分歧。

除了对“实”的内涵界定外,该书尝试性地从外延上提出了确定“实”的三个依据。如何实现求实有据一直是我国古代各学派争论的问题,历史上关于如何确定“实”也有很多观点,稷下学派主张“循名而督实”,后期墨家将“名”区分为达名、类名、私名,用于表明不同范围和种类的实。荀况提出“制名以指实”的原则,认为名为实所规定,名是用来说明实的,故同实者同名,异实者异名;什么名代表什么实,名有“共名”“别名”“大共名”“大别名”之分,依据这些不同的名,就能确定不同的实。上述观点把确定实的依据都建立在名,即概念上,这往往容易导致“使名害于实,实隐于名”(南北朝刘昼),或如王夫之所言“知名而不知实”,更有甚者把名说成是圣人体察“天意”(董仲舒)的产物,名都要服从天意,最终是“名”决定“实”。荀况把各派在名实关系上的种种乱象,归纳为“三惑”,提出了“禁之”的办法,一是“用名以乱名”;二是“用实以乱名”;三是“用名以乱实”。这个概括具有一定普遍意义,充分揭示了单纯从名实关系上确定“实”的弊端,也揭示了依据逻辑关系和认识关系确定“实”的局限性和引发的问题。中国历史上对名实关系的长期争论,始终推动着中国哲学的认识论、辩证法和逻辑学的发展。近现代以来的中国革命和建设中的本本主义影响,也是一定程度上的循名定实的延续。当下中国学界对事实的权威界定有法律上的划分:客观事实、证据事实和法律事实,在哲学上尚无系统的外延界定,针对这种情况,该书提出了确定唯实主义唯一原则的事实性的三个标准:真实性(包括正确性和准确性)、主客观的有机融合性和完整性,并对三个标准和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论证,提出事实性的灵魂是真实性,这为确定事实提供了三个依据维度,特别是提出事实性的概念,极有助于人类脱离纯粹主观性的玄学和臆想断定实,更有助于人类实现对自然界认知的可靠性、可信性和科学性。

中国自古治学崇尚“贤者处实而效功”,“救弊之道,在实学,不在空言”,唯实不能仅仅指“只唯心中之实”,这是典型的“伪实主义”,必须改变以往唯实的“止于心,免于行”的致命伪实弊端。唯实的终极效果体现主要在于务实,追求唯实的核心价值也主要在于务实和务实的功效。该书贯彻这一治学和操守道统,也尝试性地提出了唯实之用的务实目的。该书的务实就是按照“事实性”的原则如何去做才能实现唯实目的。如何务实一直是中国古代学界辩论的焦点问题,王阳明认为做到“行知合一”就是求真务实了,船山学派主张的“经世致用”也大体上是追求务实。明清之际思想家王夫之、黄宗羲、顾炎武等人提出“经世致用”,反对当时的伪理学家不切实际的空虚之学,主张学习、征引古人的文献和为事,都应以治事、救世为求实急务。该书针对中国哲学史和中国历史研究领域中长期存在的圭臬窠臼和思维定式,以及亟待方法论创新的现状,论述了如何根据唯实主义的原则和方法论重新审视和分析中国哲学史。同时,基于事实性类型的不同,作者把唯实主义进一步展开为历史唯实主义和观念唯实主义两种操作途径,并通过考证中外历史上诸多学者务实的例证,辩证地阐述了两类唯实主义方法论在求实务实方面的要义和做法。“善舟者,师舟不师奡”,能否做到唯实,关键还在于“积学于己”后亲历务实,“以致用也”,在学术研究中依据事实性来重新审视中国哲学和中国历史,消除各种陈陈相因的错误,从公正、客观和科学的角度,提供一个全新的研究方法,为中华文明的崛起提供哲学和史学的动力,这才是唯实主义所要达到有益于社会的最终目的。

唯实在识实、求实和务实,更在于效实,效实环节决定唯实全过程的关键结果。所以,真正是否唯实了,关键要通过效实来决定。效实问题是检验唯实的终极标准和必不可少的督实环节。中国自古有“考功效实”的说法,其核心就是做事要考核成绩和成效。唯实与否,不在于唯实理论结构和逻辑过程多么完美,也不在于讲的多么唯实,而在于务实过程中知行合一的结果是否具有唯实的成效,即“责效于实”。如何在唯实过程后通过效实检验唯实的结果成效,这是本书留给读者和“忠正效实之士”未来“期在可行”的研究空间。



(本文系《唯实主义》书评;原文于2021年4月15日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报》,此文有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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